逻辑学的知识告诉我们,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人们的某个思想必须保持同一,不能偷换它的含义,这就是同一
律。同样,在一个论辩的过程中,我们的某个思想也必须保持同一,不能偷换它的含义,而有些诡辩者正是通过故意违犯同一律来达到其诡辩的目的。要揭穿这类诡
辩,就必须掌握同一律这一锐利的武器。我们把在论辩中运用同一律对论敌进行反驳的方法称为保持同一术。
诡辩者违犯同一律进行诡辩常常有以下一些形式:
(1)偷换概念式诡辩
诡辩者为了达到其诡辩的目的,常常主观地、任意地偷换概念的含义。
一位又饿又渴的旅行者走进一家小商店,问:“老板,有面包吗?”
老板:“有,先生,两角钱一个。”
“请拿两个。”
“两个4角,请接
着。”
“啤酒多少钱一
瓶?”
“4角钱一瓶,你
要吗?”
“现在我感到渴比
饿还厉害,我想用这两个面包换一瓶啤酒,可以吗?”
“当然可以,请稍
等,先生。”
旅行者接过一瓶啤酒一饮而尽,然后背起背包就要出门。老板忙说:“先生,你还没付啤酒钱!”
“可我是用面包换
来的啤酒啊。”
“可是你的面包钱
也没有付啊!”
“我没吃你的面
包,为什么要付面包钱呢?”
店主无言以对,旅行者扬长而去。
用没付钱的面包换没付钱的啤酒,还是等于没有付啤酒钱。这位客人故意偷换没付钱的啤酒和付了钱的啤酒之间的
不同含义。
(2)偷换论题式诡辩
诡辩者常常有意地将要讨论的某个论题偷换成其它的论题,以此来达到其诡辩目的。
明代有位姓靳的内阁大学士,他的父亲不太出名,他的儿子很不成材,可他的孙子却考中了进士。这位内阁大学士
经常责骂他的儿子,骂儿子是不孝之子。后来,这个儿子实在忍受不了责骂,就和内阁大学士顶了起来:“你的父亲不如我的父亲,你的儿子不如我的儿子,我有什么不成
材的呢?”
这位内阁大学士听了之后,放声大笑,就不再责备儿子了。
看起来这个不孝子反驳他父亲的话似乎颇为有力。其实是偷换论题式诡辩。他并没有证明自己成材与否,而是偷换
成了“你的父亲和我的父亲相比”怎么样,“你的儿子和我的儿子相比”怎么样,回避了自己成材与否的问题。
偷换论题式诡辩有以下几种形式:
1.人身攻击式诡辩
诡辩者不是对所要争论的问题进行讨论,而是对对方施行人身攻击,以人身攻击代替对问题的讨论。这是一种最恶
劣的诡辩手法。
一市场上有个女商贩在卖鸡蛋,一位女顾客在挑拣以后说:“你卖的鸡蛋是臭的呀!”
这句话惹恼了女商贩,她回敬女顾客道:“什么?我的鸡蛋是臭的?你自己才臭呢!你怎么敢这样说我的鸡蛋?你爸爸是个笨蛋,你妈妈跟人相好了吧!你奶奶死
在敬老院里了吧!”
这个女商贩把顾客骂得狗血淋头,施行人身攻击,但这并不能证明她的鸡蛋不是臭的。
2.以人为据式诡辩
不是对对方的论点进行论辩,而是以对方的品质来代替所要讨论的问题。比如:
甲:“你不能损坏公共财产啊!”
乙:“你蹲过监狱,还是撒泡尿照照你自己吧!”
对方蹲过监狱,并不能证明自己损坏公共财产的行为是正确的。
3.玩弄公平原则式诡辩
一个被捕的盗贼声嘶力竭地喊叫:“除我以外,还有哪么多盗贼,为什么只抓我一个?太不公平啦!”
事实上并不能因为还有没有被捕的盗贼就可证明他是无罪的,不必拘捕他。
4.移花接木式诡辩
一次,一对吵了架的夫妻来找拉比评理。男的对拉比说道:“她把我的脸抓破了。”
拉比大声地斥骂女人道:“你不知道你的男人是全家的头吗?”
“拉比,”这个年轻女人垂下眼皮说道,“难道人们不能抓头搔痒吗?”
这个女人根据拉比的话“男人是一家的头”,便将她抓破丈夫的脸说成是在自己头上“抓头搔痒”,移花接木,偷换论题。
5.节外生枝式诡辩
诡辩者故意把话题岔开,以避锋芒。
甲:“我认为应遵守交通规则。”
乙:“不遵守交通规则也没有什么了不起。”
甲:“人人都不遵守,马路上就要乱套了。”
乙自知理屈词穷,便说:“我争不过你,你也不见得高明,那么你说说什么是交通?”
乙不是承认自己错了,而是以“什么是交通”代替原来的“应该遵守交通规则”的论题。
6.错放重音式诡辩
一个人吃东西像饿狼一般,别人见了很反感,便问他:“你为什么用五个手指这样抓东西?”
他咽下一口东西,说:“因为我没有第六个指头。”
这个人故意利用强调重音不同而将对方的“为什么用手指抓东西吃”偷换成“抓东西吃时用的指头为什么是五个”。
以上几种诡辩形式归根结底都是因为违犯了同一律。同一律是反驳以上各种诡辩的有力武器。
使用保持同一术时必须注意,同一律要求在同一时间、同一对
象、同一方面的认识必须保持同一。如果不是同一时间,不是同一对象,或不是同一方面,则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