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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围炉夜话 ,副主席:squareking ,点酥娘 ,我心飞翔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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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留     言
点酥娘
2010-07-03 07:19
雄辩35绝招
1.巧设条件术
 
  每一客观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需要一定的条件,比如,鱼的生存必须以水为条件,种子的萌发必须以适宜的空气、 水分、温度等为条件。巧设条件术就是通过巧妙的设定某种条件,然后对事物情况作出断定,以取得论辩胜利的方法。
古时候,一位国王问身边的大臣:王宫前面的水池里共有几杯池?
大臣回禀:这种问题只要问一个小学生就能得到正确的答复。
于是一个小学生被召来了。
王宫前面的水池里面共有几杯水?国王问他。
 要看是怎样的杯 子,小学生不假思索地应声而答,如果杯子和水池一般大,那就是一杯,如果杯子只有水池的一半 大,那就是两杯,如果杯子只有水池的三分之一大,那就是三杯,如果……
 你说得完全对!国王说着,奖赏了小学生。
  这个国王突然心血来潮,要人猜测偌大一个水池中有几杯水,这实在是一个荒唐透顶的难题。面对这一难题,这个 小学生不是直接作答,而是巧妙地设定杯子和水池一般 大等条件,对这一难题作出了圆满的、无懈可击的答辩,实在令人 拍案叫绝。
  在论辩的紧急关头,恰当地使用巧设条件术,可以取得转危为安、反败为胜的奇效。
  巧设条件术是一种强有力的雄辩绝招。要能灵活地运用它,就必须善于把握事物之间的必然条件联系,并且根据这 种条件联系,巧妙地设定条件。这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具备聪明的才智和临敌应变的能力。
  同时,一些诡辩者也往往通过设定条件达到其诡辩目的。这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
  (1)虚假条件式诡辩
  巧设条件术实际上是条件命题在论辩中的运用。比如如果杯子和水池一样大,水池的水就是一杯就是条件命题,其中表示条件的部分称为前件,如杯子和水池一样大;表示依据某种条件所产生的结果部分称为后件,如水池中的水是一杯。正确的论辩形式首先要求所使用的条件命题必须是真的,即有 前件就一定有后件,条件满足结果就一定出现。如果条件满足而结果却不出现,条件命题就必定假。当诡辩者使用虚假的条件命题来进行诡辩时,只要指出其条件满 足而结果却不出现,就可将其驳倒。
  一个人问算命先生:你算命灵验吗?你算算看我可以活到几岁?
  算命先生:我算命是非常灵验的,你假如不死的话,可以活到99岁;假如我算得不灵验,你在99岁之前死了,到时你可以来打我的嘴巴!
  这位算命先生说的如果你不死,可以活到99岁毫无意义,不过 是说了一句废话;你在99岁之前死了,到时你可以来打我的嘴巴这一条件命题显然是虚假的,只要指出命题条件满足而结果却不 出现的情况,就可以将其驳倒:到时我既然已经死了,怎么还可以来打你的嘴巴呢?
(2)滥用条件术诡辩
  有些条件命题虽然是真的,但不是恰当的。使用巧设条件术除了要求条件命题是真实的以外,还要求所使用的条件 命题必须是恰当的,是合情合理的。有些诡辩者往往滥用条件,作出一些不恰当的条件命题来达到其诡辩的目的。

从前,有一个人习惯了说不吉利的话,人们都很讨厌他。
  一位富翁造了一所新房子,这个来到门前,敲了门没有人答应,就破口大骂道:这扇牢门关得这般紧,想必是里面的人都死绝了!
 富翁出来,责怪他说:我花了千金造了 这所房子,你讲这种不吉利的话也太无情了!
他说:这所房子如果出售,只值五百金,你为什么要开这么高的价?
 我并没有要出卖 它,你为什么要估价?富翁怒了。
 我劝你卖是好 意,若遇一场大火,你的房子会烧得一文不值!
这个说不吉利话的人说的如果一场大火,你的房子会烧得一文不值等条件命题虽然可能是真的,但却是很不恰当的,不近情理的,这是滥用条件式的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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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酥娘
2010-07-03 07:21
2.条件分离术

  晏子出使到楚国,楚王对晏子进行人身攻击说:齐国难道没有高大能干的人吗?怎么派你这个矮个无能的人当使 者呢?
  晏子回答道:我们齐国高大能干的人多得很,不过,按我国的规矩,派什么人出使什么样的国家是有严格规定的。高大能干的人,就派他们出使高贵强盛的国家, 矮小无能的人,就派他们出使低贱弱小的国家,我晏婴是最矮小无能的人,所以就派我出使到楚国来了。
  楚王本想通过污辱贬低晏子从而达到污辱贬低齐国的目的,但晏婴的回答,却使楚王落得自讨没趣。
  晏子的答辩使用了这么一种方式:
  如果是矮小无能的人,就只能出使低贱弱小的国家;
  我晏婴是最矮小无能的人;
  所以我晏婴只能出使最低贱弱小的国家。
  晏婴以条件命题为前提,通过肯定条件命题的前件而得出肯定其后件的结论,这种论辩方式我们称之为条件分离 术。一个真实的条件命题有前件就必定有后件,断定其前件存在,自然也就可以得出肯定其后定的结论,因而条件分离术具有无可反驳的雄辩的力量。
  清朝时,有一天,乾隆皇帝问纪晓岚:纪卿,[忠孝]二字作何解释?
  纪晓岗答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为[忠];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为[孝]。
  乾隆皇帝立刻说:那好,联要你现在就去死!
 臣领旨!
 那你打算怎么死 法?乾隆皇帝问。
 跳河。
  乾隆皇帝当然知道纪晓岚不会去死,于是就静观其应变办法,不一会儿,纪晓岚回到乾隆跟前,乾隆笑道:纪聊何故未死?
 纪晓岚答道:我走到河边,正要往下跳下时,屈原从水里向我走来,他说:"晓岚,你此举大错矣!想当年楚王昏庸,我才不得不死,你在跳河之前应该先回去问 问皇帝是不是昏君,如果不是昏君,你就不该投河而死;如果说皇上跟当年楚王一样的昏庸,你再死也不迟啊!"  乾隆听后放声大笑,连连称赞道:好一个如簧之舌,真不愧是雄辩之才,这下联算是服了!
  纪晓岚所以能免去一死,是因为使用了条件分离术。
  使用条件分离术必须注意,它只能使用由肯定前件到肯定后件的形式,而不能使用由肯定后件到肯定前件的形式, 因为一个真实的条件命题有前件就必定有后件,但有后件却不一定有前件。一些诡辩者往往采用肯定后件的形式来达到其诡辩的目的,我们要揭穿这类诡辩,就必须 指出其中所包含的这种错误形式。
  某厂某车间小组长和工人小王发生了这么一次论辩:
  组长:小王,不能只知道休息,不知道工作啊!
  小王:请问组长,这里的"知道"是不是"懂得"和意思?
  组长:是呀,你问这个干嘛?
  小王:那就好了,你说我只懂得休息,不懂得工作,这话是自相矛盾啊!
  组长:何以见得?
  小王:列宁说,不懂得休息的人,就不懂得工作。照此推理,你说我不懂得工作,这就必然得出我也不懂得休息的结论。可是,你又说我只知道休息,这岂 不是前后矛盾的吗?
  这个小王的狡辩,使用了这么一处形式:
  如果不懂得休息,就不懂得工作,
  我不懂得工作,
  所以我不懂得休息。
  他使用的是由肯定后件到肯定前件的错误形式,是十足的诡辩,这种诡辩方式我们称为肯定后件式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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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酥娘
2010-07-03 07:25
3.条件拒绝术

  一个真实的条件命题有前件就必定有后件,而没有后件也就必然没有前件。条件拒绝术就是通过否定一个条件命题 的后件而得出否定其前件的论辩方式。
  古代魏文侯派了手下一个叫毋择的人,给齐侯送去一只天鹅,在半路上不小心天鹅飞掉了。毋择进入齐侯宫中,呈 上一只空空的鸟笼,跪禀道:大王,我们国君派我来给大王送天鹅来了。
 你的天鹅呢?齐侯见是一只空空的鸟笼,满面怒容,左右大臣也面露鄙夷之 色。
  毋择从容不迫,侃侃而谈:路上我见天鹅干渴得很,于心不忍,就放它出来喝水,哪知它一飞冲天,就再也没有回来,我真是难过到了极点。我本想,世上的天鹅很多,买一只 相似的送给大王,但一想,这样岂不是欺骗大王吗?我也曾想,送一只天鹅都送不到,干脆自杀好了,但这样岂不是会让人认为国君把鸟兽看得比人还重要吗?我又 想,没有天鹅怎能见大王呢?干脆逃跑好了,但这样岂不因为我而影响两国的友好往来吗?没法子,只好送一只空空的鸟笼子给大王,请大王发落。
  毋择几句话,把齐侯说得心花怒放,齐侯不但没有怪罪他,反而说:你这三句话远远胜过了一只天鹅,我们京城附近有百里之地,封 给你好吗?毋择谢恩不迭,不敢接受,连忙告辞,就再也没有回来了。
  毋择凭着如簧之舌,不但没有因丢失天鹅而受罚,反而受到齐侯重重的奖赏,他的话所以有如此强烈的雄辩力量, 是因为他使用了这么一种论辩方式:
  如果换了一只天鹅,就是欺骗大王,
  我不能欺骗大王,
  所以我不能换一只天鹅。
  这是通过否定后件得出否定前件的结论。
  使用条件拒绝术必须注意,只能使用由否定后件得出否定前件的结论,而不能由否定前件得出否定后件的结论,因 为一个真实的条件命题有前件就必定有后件,但没有前件却不一定没有后件。一些诡辩者往往喜欢用这种错误的方式来达到其诡辩的目的。
  一位老师对一名学生的家长说:你应该好好地给你的小莫里茨洗个澡了,没有一个同学愿意同他坐在一起,没有一个人忍受得了他的臭味!
家长说:这关你什么事?我把儿子送到您这儿是为了让他学习,而不是送他来让您闻的,他又不是玫瑰!
  这位家长在为儿子不讲卫生的行为辩护时,使用了这么一种论辩形式:
  如果是玫瑰,就是让人闻的,
  我的儿子不是玫瑰,
  所以我的儿子不是让人闻的。
  他使用的是由否定前件到否定后件的错误形式,纯属诡辩,我们称这种诡辩形式为否定前件式诡辩。这种诡辩方式 很常见,又如,有这么一段对话:
  病人:同志,这取药的窗口太小了,我都看不见您在哪边了。
  发药人:你看我干吗?我又不是猴儿!
  这位发药人是在诡辩,因为如果是猴子,是可以让人看的,而不是猴子,却不一定就不能让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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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酥娘
2010-07-03 07:25
4.连锁条件术

  客观事物之间存在着一种复杂的环环相扣的必然条件联系,甲现象必然引起乙现象,乙现象又可必然引起丙现象。 比如,在一个大气压下,气温降低至零度以下必然引起水结冰,而水结冰又必然导致水的体积膨胀。根据这种环环相扣的必然条件联系进行设辩的方法,我们称之为 连锁条件术。
  连锁条件术有下面两种形式:
  (1)连锁分离式是以一系列的环环相扣的条件命题为前提,通过肯定第一个条件命题的前件而得出肯定最后一个 条件命题后件的结论的论辩形式。
  明朝时,南昌宁王朱宸濠自恃是皇族后裔,一天到晚只知吃喝玩乐。有一次他的一只挂有御赐金牌的丹顶白鹤独自跑到街上,被一条狗咬死了。朱宸濠气得暴 跳如雷:我这白鹤是皇上赐的,脖子上挂着"御赐"金牌,谁家野狗竟 敢欺君犯上,这还了得!
  当即,他命令家奴把狗的主人捆绑起来,送交南昌知府治罪,给他的白鹤抵命。
  当时南昌知府名叫祝瀚,对宁王府的胡作非为很是不满,就对宁王府的管家说:既然此案交我处理,那么公事公办,请写个诉状来。
  管家耐着性子,写了个诉状。
  祝瀚接过诉状,立即命令衙役捉拿凶手归案。
  管家忙说:人已抓到,就在堂下。
  祝瀚故作惊讶地说:状纸上明明写着凶犯乃是一条狗,本府今日要审狗,你抓人来干什么?
  管家气急败坏地说:那狗不通人言,岂能大堂审问?
  祝瀚笑道:贵管家不必生气,我想只要把诉状放在它面前,它看后低头认罪,也就可以定案了。
  管家跳了起来:你这个昏官,走遍天下可有哪一条狗是识字呢?
  这时,祝翰严肃地说道:如果狗不识字,狗也就不能认识鹤脖上的金牌,也就谈不上什么欺君犯上;如果狗不是欺君犯上,就不能处治狗的主人。
  几句话把管家说得哑口无言,管家只好甩着袖子气呼呼地跑了。
  祝瀚在与管家的论辩中,使用了连锁分离式,通过肯定第一个条件命题的前件狗不识字,得出了肯定最后一个条件命题后件的结论:不能处治狗的主人。逻辑严密,无懈可击。
  (2)连锁拒取式
  连锁拒取式是以一系列的环环相扣的条件命题为前题,通过否定最后一个条件命题后件而得出否定第一个条件命题 前件的论辩方法。
  前汉时,黄霸为颖川郡的郡守,他刚到任就有两个妇人为了争夺一个小男孩吵着到官府告状来了。
  黄霸派人抱了那个孩子放在坪院中间,对两个妇人说:你们抢吧,谁抢着了归谁。
  那两个孩子都没地扑向孩子,一个抱着孩子的腰,一个抱着孩子的腿,果真抢了起来,那孩子哪受得了呢,于是就 哇哇大哭起来,孩子一哭,一个妇人就松了手,也哭了起来。
  黄霸指着夺得了孩子的妇女说:这孩子不是你的,你怎么赖人家的孩子?
  她却分辨道:你明明说谁抢到了孩子,孩子就是谁的,我抢到了孩子,怎么又说不是我的呢?
  黄霸厉声喝道:如果这孩子真是你的,你是孩子的母亲,你就会心疼孩子;如果你心疼孩子,你就会怕孩子受伤;如果你怕孩子受伤,你就不会咬牙切齿地抢孩子而 不松手。现在你死命地拖抢孩子,可见这孩子不是你的!
  黄霸在与这一妇女的论辩中,使用了连锁拒取式,通过否定最后一个条件命题的后件你死命地抢拖孩子,得出否定第一个条件命题的前件的结论:这孩子不是你的。黄霸的论辩有着不容置疑的雄辩说服力。
  使用连锁条件术必须注意,作为前提的各个条件命题必须是真实的。有些诡辩者往往以虚假的条件命题为前提进行 推演,以此达到其诡辩的目的。我们要揭穿这种诡辩,就必须指出其中条件命题的虚假。
  有个戴手表的农民在干活,一个青年小商贩从他面前经过,问道:请问现在几点钟?
  农民说:按照我们的习惯,对生人不能回答这种问题。
 为什么?青年觉得奇怪。
  农民说:如果我告诉你,你一定会感谢我,然后我们互相介绍,互相认识;相识之后,我就会请你到我家吃晚饭,那时你会看见我漂亮的女儿;你看见我漂亮 的女儿,就会一见钟情;如果你一见钟情,你就一定会为她向我求婚;我呢,我必然要拒绝你的请求,因为我不愿意把女儿嫁给一个没有手表戴的人,所以……
  这个农民使用了连锁条件术中的连锁拒取式,但他所用的若干条件命题的前提是虚假的,因此纯属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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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酥娘
2010-07-03 07:26
5.逼敌抉择术

  逼敌抉择术就是提供若干可能情况给论敌,并要他从中作出选择,以此取胜的方法。从语言学的角度来说,此术是 将选择关系复句运用于论辩的形式。从逻辑学的角度来说,它是采用析取命题及其推理来制服论敌的方法。
  在明朝万历年间,海盐县有个女子还没有出嫁,有个少年想要娶她,她的父亲不同意,少年诬告说他已娶了这个女 子为妻,而她的父亲逼她再嫁人。县令把女子叫到跟前,跟她谈话,而后突然问少年:你既然是这个女子的丈夫,那么你说说,你妻子手上的疤痕是在左手还是在右手?
  少年目瞪口呆答不上来。
  该县令列举了两种可能情况要少年选择:这个女子左手有疤痕,或者右手有疤痕。如果真是他的妻子,那么他就应知道妻子手上疤痕的情况。现在这一恶少年不知道这一情况,自然就可证明这个女子不 是他的妻子。这就一针见血地揭穿了这一恶少年企图强占他人女子为妻的阴谋。
  当论敌列举若干可能情况要我们选择,企图难倒我们时,我们可以以其人之道而治之:用逼敌抉择术来回击。
  云南白族流传着这么一个民间故事:
  有一个年轻美丽的聪明姑娘,名字叫美貌女,有一次,皇帝脚踩马蹬,挺身悬空,问美貌女说:你说我是上马还是下马?
  美貌女没有下面回答,而是不慌不忙地一只脚踩在门外面,一只脚踩在门槛上,反问皇帝说:你说我是进门还是出门?
  皇帝无法回答。
  皇帝要美貌女在上马下马之间作出选择,如果美貌女说上马,皇帝会下马,如果说下马,皇帝又会上马,企图以此使美貌女陷入困境。美貌女看透了这 一点,将计就计反问一句,要求皇帝在进门出门之间作出选择。说进门她会出门;说出门她会进门。所以皇帝也只好哑口无言。
  有时我们还可以接过论敌的话来要求论敌自己进行抉择,这种方式别具魅力。
  毛拉去集市买毛驴,卖驴的地方挤满了乡下来的农民。有个衣冠楚楚的人经过那里,说道:这个地方不是农民,就是毛驴。
  毛拉听了,上去问道:先生,您准是农民了?
 不,我不是农 民。
 那你是什么呢?
 ……
  这个衣冠楚楚的人说的话中之意是:这里所有东西或者是毛驴,或者是农民。毛拉接过这句话,几声追问,使得对方窘态百出。
  使用逼敌抉择术必须注意,并不是随便使用一个选择复句就可奏效,必须认真分析论敌的矛盾,针对论敌的要害, 选择最恰当最有力的选择关系复句让对方选择,这样才能将论敌击跨。
  另外还必须注意,列举的若干可能情况中至少必须包含一种情况是真的,存在的。如果所有的情况都不存在,这个 析取命题就是虚假的。诡辩者有时运用虚假析取命题进行诡辩,我们称之为虚假析取式诡辩。
  古希腊有人以下述问题问一个叫梅内德谟的哲学家,要求回答你是否已经停止打你的父亲?
  显然,不管回答都会使回答者陷入难堪处境,因为如果回答,则表明他打过父亲,现在不打了;如果回答,则表明他以前打过父亲,现在还在打父亲。
  这里看起来很全面,但实际上它漏掉了一种对一般人来说是真实的从来没打过父亲的情况,因而这一析取命题对一般人来说是虚假的。
  要反驳这种诡辩就必须指出这种析取命题是虚假的,理直气壮地回答说:我从来没打过父亲!
  当然,也可因境构思出反击的办法。
  一个法官和一个商人在路上碰见朱哈,他俩想羞辱朱哈,便说:你是一头驴子还是一个骗子?
  朱哈听后,便站到法官和商人中间,说:我既不是驴子,也不是骗子,而是介于两者之间。
  法官和商人听后,只好怏怏而去。
  法官和商人本想应用虚假析取式诡辩来羞辱朱哈,要朱哈在驴子骗子之间作出选择,朱哈一眼识穿其诡辩,不但将这一虚假的析取命 题全盘否定,而且巧妙地用介于二者之间将他俩的脏水泼回到他们自己身上,表现出机智的应变能力与高 超的论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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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酥娘
2010-07-03 07:26
6.二难制敌术
6.二难制敌术
  在论敌过程中,只列出两种可能的情况,迫使论敌从中作出选择,不论对手选择哪一种,得出的结果都对他不利, 除此以外又别无选择,这就必然使论敌陷入进退维谷、左右两难的境地,使论敌完全落入我方控制之中,这种论辩方法我们称之为二难制敌术。
  从前有个县官非常可恶,凡是来打官司的如果不给钱,就会被他打得死去活来。当地有个艺人编了出戏,叫《没钱 就要命》。演出那天,县官也去看戏,他看演的是他,当时就火了,没等戏演完,就回到县衙,命令衙役把这个艺人传来审问。那个艺人听说县官传他,就穿了龙 袍,大摇大摆地跟着去了,县官一见艺人带到,便把惊堂木一拍,喝道:大但刁民,见了本官为何不跪!
  艺人指了指身上的龙袍说:我是皇帝,怎能给你下跪?
 你在演戏,分明 是假的!
 既然你知道演戏 是假的,为什么还要把我传来审问?
  几句话,把县官问得张口结舌,县官只好看着艺人大摇大摆地走出了县衙。
  艺人在与县官的论辩中之所以取胜,是因为他使用了二难制敌术。他要县官在演戏是真的是假的这二者之间加以选 择。选择是真的,那么他是皇帝不能下跪的;假的,那么就不能审问他。县官无计可施,只好气得干瞪眼。
  二难制敌术的关键是要让论敌不管作何种选择都使他为难,若有某些选择并不能使他为难,论敌就会乘虚逃脱。只 有各路设卡,才能使对手无法逃遁,束手待擒。
  从前有个皇帝向全国宣布说:如果有人能说出一件十分荒唐的事,使我说出这是谎话,那我就把我的一半江山分给他。人们闻讯,纷纷来到王宫,说了各种弥天大谎,结果都被皇帝一 一驳回。
  有一天,一个农民挟着一个斗,来到皇帝跟前,皇帝奇怪地问道:你拿斗来干什么?农民说:万岁欠我一斗金子,我是来拿金子的。皇帝吃惊地说:一斗金子?我什么时候欠的?撒谎!农民不慌不忙地说:即然是谎话,那就给我一半江山吧!皇帝急忙改口说:不!不!这不是谎话。农民笑着说:那就给我一斗金子吧!
  其他人的话所以被皇帝一一驳回,是因为皇帝说这些人的话是谎话是谎话并没有什么为难之处;而这个农民正是各 路设卡,皇帝说是谎话或不是谎话都感到为难,终于使得皇帝进退维谷。
  二难制敌术是一种神奇的雄辩绝招,它实际上是运用二个条件命题和一个析取命题为前提进行推演的论辩方法,因 此我们必须使用有关的正确的推演形式,注意所使用的条件命题必须是正确的、真实的,析取命题必须将某个方面的情况列举完全。如果违背了以上各点,那么这个 形式就是错误的。有些诡辩者往往用错误的二难术来发难,我们要对论敌进行反驳就必须分析其推演形式是否正确,条件命题是否真实,析取命题是否将某方面的情 况列举完全,等等。
  有位医生接到请他去出诊的电话,他不愿意去,就这样回答对方:如果病人病重,那么我去也不能解决问题;如果病人病经,那么 请病人来看门诊,所以我不必去了,病人或者是病重或者是病轻,反正我是不必去了。
  这位医生运用二难术来搪塞病人,但他的这种二难术是错误的,是在诡辩,原因就在于他的论证前提中的条件命题 是虚假的(因为病重,医生去了并不就是不能解决问题)。
  有个以赖帐出了名的律师,请了位医生给他的妻子治病。通过诊断,医生发现病情十分严重,对律师说:我担心看完病后,您不会付钱。律师说:请放心,我向您保证,无论您救活了她,还是误诊医死了她,我 都将如数付给您500英镑。医生听完这话后,竭尽全力投入抢救,但确因病重终于没有救 活病人。医生在表示歉意后,要求付给急救酬金。
 我的妻子是您误 诊医死的吗?律师问。
 当然不是,我的 诊断和用药都没有错。医生说。
 那么您把她救活 了吗?律师又问。
 这不可能,她的 病情实在太重了。
 这就对啦,既然 您没有救活她,也没有误诊医死她,根据刚才我的保证,我就不该付给您500英镑了。
  这位律师纯粹是为了赖账而进行诡辩。当初作保证时,他故意漏掉了一种可能:因病重抢救无效而死。这位医生预先没有识破这一诡计,上了他的当。此外,他由否 定前件到否定后件的论辩方法,也是错误的。
  对于一个虚假的二难术,我们还可以构造一个相反的二难式来驳倒对方。
  古希腊著名诡辩学者普洛塔哥拉斯有个学生,叫爱瓦梯尔,师生商定学费分两期交付,第二期学费规定在爱瓦梯尔 出庭第一次胜诉之后交付。爱瓦梯尔毕业后改行没当律师,也就没有机会出庭,所以普洛塔哥拉斯第二期学费始终收不回来。普洛塔哥拉斯只好向法院起诉,要求爱 瓦梯尔付款,并对爱瓦梯尔说:如果你胜诉,就应当按照商定条件付款;如果你败诉,则必须 按法院判决付款。你或胜诉或败诉,总之都应当付款。
  爱瓦梯尔用相反的二难式回答说:如果我胜诉,按法庭判决我不应付款;如果我败诉,那么依我们商定条件不应付款,所以我或胜诉或败诉,总之,我都 不应当付款。
  这样就把对方的二难式破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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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酥娘
2010-07-03 07:27
7.多难制敌术

 古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被西方尊为无神论之父,他以有力的论据,证明了神不存在。他说:
 我们应该承认, 神或是愿意但没有能力除掉世间的丑恶;或是有能力而不愿意除掉世间的丑恶;或是既有能力而且又愿意除掉世间的丑恶。
  如果神愿意而没有能力除掉世间的丑恶,那么它就不算是万能的,而这种无能为力,是和神的本性相矛盾的。
  如果神有能力而不愿意除掉世间的丑恶,那么这就证明了它的恶意,而这种恶意同样是和神的本性相矛盾的。
  如果神愿意而且有能力除掉世间的丑恶,那么,为什么在这种情况下世间还有丑恶呢?
  伊壁鸠鲁列举各种关于神的解释的可能性,不管选择哪种可能,结论都是有神论者难以接受的:神根本不存在。像这种列举三种或三种以上可能性加以选择,不管选择哪一 种,对方都难以接受,这种论辩方式我们称之为多难制敌术。
  使用多难制敌术与二难制敌术相同,应当各路设卡,断对方的后路。
  从前有个穷人,从来不奉承富人。
  富人问他:我是富人,你为什么不奉承我呢?
  穷人说:你有的是钱,又不肯白白地给我,我为什么要奉承你呢?
 好吧,我把我的 钱拿出2/10给你,你会奉承我吗?
 你拿8/10, 我拿2/10,这不公平,我还是不奉承你。
 那么,我把我的 财产一半给你,你总该奉承我了吧?
 那时节,我和你 平等了,我为什么要奉承你呢?
 那么,把我的财 产全部给你,你一定会奉承我了吧?
 到那时,我成了 富人,你成了穷人,更用不着奉承你了!
  这位遇蠢富人所罗列的各种情况都被穷人一一驳回,落得自讨没趣的下场。
  关于多难制敌术必须注意:(1)应将某方面的各种可能情况全部列举出来;(2)前提中的条件命题必须真实。 而有些诡辩者正是故意违犯以上两点来达到其诡辩的目的的。
  有一天,演讲者登台便问:诸位听众,你们知道我要讲什么吗?
  大家异口同声地说:不知道!
 既然你们不知道 我要讲什么,你们如此无知,那我讲了有什么用?他说着便走下讲 台。
  第二天他又登上了讲台,对听众们说:听众们,你们知道我要讲什么吗?
  大家一致说:知道!
 行啦,你们已经 知道了,我重复一遍有什么意思呢?说着,他又从讲台上走下来。
  听众们见他这样,便商量好,下一次一部分人说知道,一部分人说不知道。
  第三天,讲演者再一次登上讲台,他大声说:各位,你们知道我要讲什么吗?
  台下的听众一部分大喊知道,一部分大喊不知道
  他连忙接着说:那么好吧,知道的人去讲给不知道的人听吧!
  说完,他走下讲台,扬长而去。
  这位演讲者使用的多难制敌术,除了犯有偷换概念的错误以外,前提中的条件命题也是虚假的,纯属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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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酥娘
2010-07-03 07:27
8.类比论证术

  在客观世界中,每个事物都有着与其它事物不同的独特的个性,也有着与其它事物相同或相似的属性,即存在着共 性。类比论证术就是在考察两类事物某些相同或相似属性的基础上,推断出它们另外的属性也相同或相似的论辩方法。这种论辩方法灵活、机动、变幻无穷,能极大 程度地表现一个人的雄辩才能。
  30年代中期,香港茂隆皮箱行由于货真价实,生意兴隆,因而引起英国商人威尔斯的嫉妒。威尔斯蓄意敲诈,到 茂隆皮箱行订购3000只皮箱,价值港币20万元,合同写明1个月交货,逾期不交或不按质按量交货,由卖方赔偿损失费50%。茂隆皮箱行经理冯灿如期交 货,威尔斯却说:皮箱中有木料,就不是皮箱,合同上写明是皮箱。因此向法庭提出控诉,要求按合同赔偿损失。
  正当威尔斯在法庭上信口雌黄、气焰嚣张的时候,冯灿的辩护律师罗文锦从律师席上站起来,取出口袋里的金杯 表,高声地问法官:请问,这是什么表?
  法官答道:这是英国伦敦出品的金表,可是这与本案有什么关系呢?
  罗文锦高举金表,面对法庭上所有的人说:有关系,这是金表,但是请问,这块金表除表面是镀金的以外,内部的机器都是金制的吗?
  旁听者同声议论:当然不是。
  罗文锦便说:那么人们又为什么叫它金表呢?由此可见,茂隆皮箱行的案件,不过是原告无理取闹,存心敲诈而也!
  由于罗文锦律师的出色雄辩,被告在众目睽睽之下,理屈词穷。法庭最后只得以威尔斯诬告罪,罚款5000元结 案。
  罗文摘锦律师在法庭论辩取胜使用的就是类比论证术。他把金表与皮箱进行类比:金表表面镀金而内部不是黄金可 以叫做金表,而皮箱外部是皮革的而内部支撑有木料,当然也可以叫做皮箱。由于他使用了类比论证术,有力地驳斥了原告的谬论,一举扭转论辩局势,大获全胜。 因而类比论证术是雄辩家乐于采用的一种雄辩绝招!
  儒士张倬与僧人辩论。僧人宣称:儒教虽正,却不如佛学玄妙,我们僧人能读儒教的书,你们却不能通晓假佛家的经典。
  张倬回答道:不对吧,比如饮食,人可以吃的狗也能吃,狗可以吃的,人却决不能去吃了。
  从正面反驳僧人的佛教优于儒教观点,一时很难达到目的,而张倬采用类比论证术,灵活施 辩,用人吃的东西与狗吃的东西进行类比,一下便将对手驳得缄口无言。
  但是必须注意的是,类比论证术的结论并不是必然的,而是或然的。这是因为,它是根据具有相同属性的两类事物 由已知推断未知的,具有相同属性的两类事物毕竟还是两类事物,它们存在着不同的属性。如果推断的根据是它们相同的属性而结论却正好是它们的差异性的话,就 会导致结论的虚假。而有些诡辩者就往往利用两类事物的一些表面相似来推断它们其它的属性也相似或相同,这就是机械类比式诡辩。
  在日常生活中常常可以碰到这类诡辩。
  售货员:买点笋吧!
  女顾客:不要,笋没有营养。
  售货员:谁说笋没有营养?动物园里的熊猫吃竹子还长那么胖哩!
  人的营养和动物的营养是不能简单类比的,谁都知道狗吃屎都长得很胖。
  反驳论敌的机械类比诡辩,我们可以指出其中所犯的机械类比的错误,另外也可以巧借对方的类比构造一个与之相 反的类比论证,一举便可将对手驳倒。
  著名的杂文家马铁丁,曾经批评过一个骄傲自满的人,这个人脱离群众,可是他却辩解道:只有羊呀,猪呀,才是成群结队的,狮子老虎都是独往独来的。
  马铁丁同志反问道:狮子老虎固然是独往独来的,刺猬、癞蛤蟆、蜘蛛又何偿不是独往独来的呢?
  那位骄傲自满的人以动物类比进行狡辩,用狮子、老虎独来独往来证明自己脱离群众的正确,用猪、羊的习性讥讽 联系群众的观点的错误,马铁丁同志巧借对方类比形式,指出独往独来的动物并非都是高尚的,揭露了对方论点的荒谬性,反驳得恰到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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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酥娘
2010-07-03 07:28
9.归谬引申术

  有一天,有个地主在家里喝酒。正喝得高兴的时候,酒壶里没有酒了,他连忙喊来长工去给他打洒。
  长工接过酒壶问:酒钱呢?地主很不高兴地瞟了长工一眼说:有钱能打洒算什么本事?
  长工没有再说什么,拿着酒壶就走了。过了一会儿,长工端着酒壶回来了,地主暗自高兴,接过来就往酒杯里斟 酒,可倒了半天也没倒出半滴酒。原来酒壶还是空的。
  地主冲着长工喊叫:怎么没有酒?这时长工不慌不忙地回答道:壶里有酒能倒出酒来算什么本事?
  长工为了反驳地主有钱能买酒来不算本事的观点,先假设 地主的观点是正确的,然后由此推出一个新的有酒能倒出酒来 不算本事的观点,给了地主的观点以沉重的一击。像这样先假设论敌的 观点是正确的,再由此推出荒谬的结论来反击对方的方法就是归谬引申术。
  根据由论敌的观点推出新的论点时所采用的不同推论形式,归谬引申术可分为以下两种:
  (1)条件归谬式 条件归谬式,是在由论敌的观点推出新的观点的过程中使用条件推演方法。
东汉哲学家王充,曾和一些有迷信思想的人发生过一场论辩。
  有人说:人死了,人的灵魂就变成了鬼,鬼的样子和穿戴跟人活着时候一模一样。
  王充反驳道:你们说一个人死了他的灵魂能变成鬼,难道他穿的衣服也有灵魂,也变成了鬼吗?照你们说法,衣服是没有精神的,不会变成鬼,如果真的看见了 鬼,那它该是赤身裸体,一丝不挂才对,怎么还穿着衣服呢?并且,从古到今,不知几千年了,死去的人比现在活着的人不知多多少。如果人死了就变成鬼,就该看 到几百万,几千万,满屋子、满院子都是,连大街小巷都挤满了鬼。可是,有几个人见过鬼呢?那些见过的,也说只见过一两个,他们的说法是自相矛盾的。
  有人辩解说:哪有死了都变成鬼的?只有死的时候心里有怨气,精神没散掉的,才能变成鬼,古书上不是记载过,春秋时候,吴王夫差把伍子胥放在锅里煮了,又 扔到江里。伍子胥含冤而死,心里有怨气,变成了鬼,所以年年秋天掀起潮水,发泄他们的愤怒,可厉害呐,怎么能说没有鬼呢?
  王充说:伍子胥的仇人是吴王夫差。吴国早就灭亡了,吴王夫差也早就死了,伍子胥还跟谁作冤家,生谁的气呢?伍子胥如果真的变成了鬼,有掀起大潮的力 量,那么他在大锅里的时候,为什么不把掀起大潮的劲儿使出来,把那一锅滚水泼在吴王夫差的身上呢?
  王充在这里反驳论敌时使用了条件归谬式。他先假设论敌的观点是正确的,由此推出了一系列的荒谬结论,这就给 了论敌当头一棒,使他们张口结舌,哑口无言。
  使用条件归谬式时必须注意,在由被反驳的论点推出新的论点的过程中,必须遵守条件分离术或条件拒取术中的有 关规则。如果违犯了有关规则,这种条件归谬式就是错误的。
  有一家家里有人去世,居丧期间,偶然吃了一餐红米饭,有人对此发表议论:家里死了人是不能吃红米饭的,因为红色是喜色。
这家主人反驳对方使用的条件归谬术的形式是错误的,因为他由对方的观点推出新的观点时使用的是由肯定后件到肯定 前件的错误形式。
  一此诡辩者往往喜欢用这种错误的条件归谬式来刁难对方,我们可以通过指出诡辩者的这种错误来进行反击。
  (2)类比归谬式
  类比归谬式,是指在由被反驳的论点推出新的论点时使用类比推演方法。
  某城汽车站候车室内,有一个男青年把痰吐在洁白的墙壁上,车站管理员对他说:青年同志,"不准随地吐痰"的标语你看到了吗?
 看到了,我吐在 墙上,不是吐在地上。
如果依你这种说法,那么我有痰就可以吐到你的衣服上了,因为衣服上也不是地上。
  男青年哑口无言。
  这位车站管理员反驳男青年的谬论时用的是类比归谬式,先假设对方的论点是正确的,并以此为前提运用类比推论 方法推出有痰可以吐到你的衣服上的结论,而这种结论显然是荒谬的,这就有力地驳倒了对方。
  我们应该特别注意的是:诡辩者常常利用类比归谬式来为其错误辩护。他们的错误主要在于由被反驳的论点推出新 的论点的过程中犯有机械类比的错误。我们要揭穿这种诡辩,就必须将其机械类比的错误提示出来。
一个人看中了广告中说的那种新颖美观的自行车,他专程找到登广告的这家商店,但挑选时发现实际出,售的自行车上没有车灯,而广告中可是有的。顾客指责店主骗人。店主平静地解释道:噢,先生,这灯是额外的东西,没有计入车子的售价。广告里还 有一位骑在车上的女郎呢,难道我们也要随车提供一位吗?
  这位店主使用的类比归谬式犯有机械类比的错误,因为车灯可以成为车子的组成部分,而女郎却不可能。
  另外还应注意,类比的结论是或然的。当对方使用类比归谬式时,我们千万不要被对方的花言巧语所迷惑,而应尽 量运用各种方法加以驳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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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酥娘
2010-07-03 07:33
10.保持同一术

  逻辑学的知识告诉我们,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人们的某个思想必须保持同一,不能偷换它的含义,这就是同一 律。同样,在一个论辩的过程中,我们的某个思想也必须保持同一,不能偷换它的含义,而有些诡辩者正是通过故意违犯同一律来达到其诡辩的目的。要揭穿这类诡 辩,就必须掌握同一律这一锐利的武器。我们把在论辩中运用同一律对论敌进行反驳的方法称为保持同一术。
  诡辩者违犯同一律进行诡辩常常有以下一些形式:
  (1)偷换概念式诡辩
  诡辩者为了达到其诡辩的目的,常常主观地、任意地偷换概念的含义。
  一位又饿又渴的旅行者走进一家小商店,问:老板,有面包吗?
  老板:有,先生,两角钱一个。
 请拿两个。
 两个4角,请接 着。
 啤酒多少钱一 瓶?
 4角钱一瓶,你 要吗?
 现在我感到渴比 饿还厉害,我想用这两个面包换一瓶啤酒,可以吗?
 当然可以,请稍 等,先生。
  旅行者接过一瓶啤酒一饮而尽,然后背起背包就要出门。老板忙说:先生,你还没付啤酒钱!
 可我是用面包换 来的啤酒啊。
 可是你的面包钱 也没有付啊!
 我没吃你的面 包,为什么要付面包钱呢?
  店主无言以对,旅行者扬长而去。
  用没付钱的面包换没付钱的啤酒,还是等于没有付啤酒钱。这位客人故意偷换没付钱的啤酒和付了钱的啤酒之间的 不同含义。
  (2)偷换论题式诡辩
  诡辩者常常有意地将要讨论的某个论题偷换成其它的论题,以此来达到其诡辩目的。
  明代有位姓靳的内阁大学士,他的父亲不太出名,他的儿子很不成材,可他的孙子却考中了进士。这位内阁大学士 经常责骂他的儿子,骂儿子是不孝之子。后来,这个儿子实在忍受不了责骂,就和内阁大学士顶了起来:你的父亲不如我的父亲,你的儿子不如我的儿子,我有什么不成 材的呢?
  这位内阁大学士听了之后,放声大笑,就不再责备儿子了。
  看起来这个不孝子反驳他父亲的话似乎颇为有力。其实是偷换论题式诡辩。他并没有证明自己成材与否,而是偷换 成了你的父亲和我的父亲相比怎么样,你的儿子和我的儿子相比怎么样,回避了自己成材与否的问题。
  偷换论题式诡辩有以下几种形式:
  1.人身攻击式诡辩
  诡辩者不是对所要争论的问题进行讨论,而是对对方施行人身攻击,以人身攻击代替对问题的讨论。这是一种最恶 劣的诡辩手法。
  一市场上有个女商贩在卖鸡蛋,一位女顾客在挑拣以后说:你卖的鸡蛋是臭的呀!
  这句话惹恼了女商贩,她回敬女顾客道:什么?我的鸡蛋是臭的?你自己才臭呢!你怎么敢这样说我的鸡蛋?你爸爸是个笨蛋,你妈妈跟人相好了吧!你奶奶死 在敬老院里了吧!
  这个女商贩把顾客骂得狗血淋头,施行人身攻击,但这并不能证明她的鸡蛋不是臭的。
  2.以人为据式诡辩
  不是对对方的论点进行论辩,而是以对方的品质来代替所要讨论的问题。比如:
  甲:你不能损坏公共财产啊!
  乙:你蹲过监狱,还是撒泡尿照照你自己吧!
  对方蹲过监狱,并不能证明自己损坏公共财产的行为是正确的。
  3.玩弄公平原则式诡辩
  一个被捕的盗贼声嘶力竭地喊叫:除我以外,还有哪么多盗贼,为什么只抓我一个?太不公平啦!
  事实上并不能因为还有没有被捕的盗贼就可证明他是无罪的,不必拘捕他。
  4.移花接木式诡辩
  一次,一对吵了架的夫妻来找拉比评理。男的对拉比说道:她把我的脸抓破了。
  拉比大声地斥骂女人道:你不知道你的男人是全家的头吗?
 拉比,这个年轻女人垂下眼皮说道,难道人们不能抓头搔痒吗?
  这个女人根据拉比的话男人是一家的头,便将她抓破丈夫的脸说成是在自己头上抓头搔痒,移花接木,偷换论题。
  5.节外生枝式诡辩
  诡辩者故意把话题岔开,以避锋芒。
  甲:我认为应遵守交通规则。
  乙:不遵守交通规则也没有什么了不起。
  甲:人人都不遵守,马路上就要乱套了。
  乙自知理屈词穷,便说:我争不过你,你也不见得高明,那么你说说什么是交通?
  乙不是承认自己错了,而是以什么是交通代替原来的应该遵守交通规则的论题。
  6.错放重音式诡辩
  一个人吃东西像饿狼一般,别人见了很反感,便问他:你为什么用五个手指这样抓东西?
  他咽下一口东西,说:因为我没有第六个指头。
  这个人故意利用强调重音不同而将对方的为什么用手指抓东西吃偷换成抓东西吃时用的指头为什么是五个
  以上几种诡辩形式归根结底都是因为违犯了同一律。同一律是反驳以上各种诡辩的有力武器。
使用保持同一术时必须注意,同一律要求在同一时间、同一对 象、同一方面的认识必须保持同一。如果不是同一时间,不是同一对象,或不是同一方面,则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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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酥娘
2010-07-03 07:33
11.揭露矛盾术

  有个叫杜瑞宁的老婆子,有一天晚上,她和老头子打起来,一气之下半夜离开了家。她手里举着根棕树火把向村外 走去,一边走,一边大哭大叫:我可不想活了,我要用火烧死自己,我要到墓地里去自杀!
  路上,一伙青年人遇见了她,问道:您这是上哪儿去呀?三更半夜的。
 我活够了,我要 去死!
 那您手里举着火 把干什么呀?
 我……我怕 被……被蛇咬呀!
 既然您想死去 死,怎么还会怕被蛇咬呢?既然您怕被蛇咬,您就是不想死呀,我看您还是快点回家去吧!
  这位老婆婆说想死,又说不想死,前后作出了不同的断定,自相矛盾,实际上想死是假的。被人一揭穿,只好回家 去了。
  逻辑学的矛盾律要求在一个思维过程中不能对同一事物对象作出不同的断定,这是在论辩中揭露论敌前后自相矛盾 的逻辑基础。如果论敌对同一事物前后作出了不同的断定,我们可以用矛盾律为武器发起攻击,这就是揭露矛盾术。比如:
  甲:我国有世界上没有的万里长城。
  乙:既然我国有,那么世界上也就有;既然世界上没有,我国也就没有。你这话是自相矛盾的。
  揭露矛盾术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论辩方法。我们可以直接揭露出论敌前后的明显矛盾,也可以揭露论敌论点隐含着的 矛盾,还可以作出一个真实的与论敌观点相矛盾的命题。不管采用哪种方法,只要揭示了对方的矛盾,对方也就无辞可辩了。
  战国后期,曾有人对墨子说:辩无胜。他认为参加辩论的双方都不可能获胜。
  墨子答道:试问你的"辩无胜"之说是对的呢,还是不对呢?如果你的说法对,那就是你辩胜了;如果你的说法不对,那就是你辩败了,而别人辩胜了,怎么能 说"辩无胜"呢?
  墨子紧紧抓住辩无胜这个论断本身的自相矛盾,给了对方重重一击。
  青年玛丽娅大声宣扬:我已经看破了红尘,世界上的一切都是假的……
  这时一个小学生问他:大姐,你是一个人难道也是假的?
 你是一个人是一个真实性再明显不过的命题,这与世界上一切都是虚假的是相矛盾的,这个青年被小学生一句话就问得张口结舌。
  揭露矛盾术的特点是要揭露论敌的逻辑矛盾。但是,有些诡辩者往往违反思维规律给对方造成矛盾,以此取胜。我 们要揭穿这种诡辩,就必须揭示其中违反思维规律的地方。
  有个青年到智者欧底姆斯那里去请教。欧底姆斯便劈头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你学习的是已经知道的东西,还是不知道的东西?青年回答:我学习的当然是我不知道的东西。于是欧底姆斯向这个青年提出了一连串的问题:你认识字母吗?
 我认识。
 所有的字母都认 识吗?
 是的。
 教师教你时,是 不是教你认识字母?
 是的。
 如果你认识字 母,那么教师教你的不就是你已经知道了的东西吗?
 
 是的。
 那么,是不是你 并不在学,而只是那些不识字的人在学?
 不,我也在学。
 那么,你认识字 母,而你又在学字母,就是你学你已经知道的东西了。
 是的。
 那么,你最初的 回答就不对了。
  这个青年被弄得晕头转向,最后承认自己失败,甘拜欧底姆斯为师。
这个智者违反了同一律,混淆了不知道的东西已经知道的东西这两个概念。不知道的东西是指学习之前不知道的东西,已经知道的东西是指通过学习后已经知道的东西,智者将它们混为一谈,乘机制 造混乱,以难倒对方,这属于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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