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證(Warrant)也被音譯為窩輪,是指
標的證券[1]發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以下簡稱發行人)所發行,約定持有人在規定期間內或特定到期日,有權按約定價格向發行人購買或出售標的證券,或以
現金[2]結算方式收取結算差價的有價
證券,是一種
金融衍生工具。
分類
按照發行人的不同,權證可以分為股本權證(Equity Warrant)和備兌權證(Covered Warrant)。
- 股本權證的發行人通常為上市公司,標的證券為該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股票。股本權證持有人行權時,發行人會增發股票,標的證券的股本總額會增加。
- 備兌權證是由標的證券發行人以外的第三方(通常為證券公司或投資銀行等金融機構)發行的權證。備兌權證持有人行權[3]時,發行人購買或支付標的證券或支付差價,並不會造成總股本的增加。
按權力行使方向的不同,權證可以分為認購權證(Call Warrant)和認售權證(Put Warrant)
- 認購權證的持有人可在約定期間或到期時按約定價格向發行人購買標的證券。認購權證價值與標的證券價格同向變化,當標的證券價格低於認購權證行權價格[4]與行權手續費之差時,認購權證的價值為零。
- 認售權證的持有人可以在約定期間或到期時按約定價格向發行人賣出標的證券。認售權證價值與標的證券價格反向變化,當標的證券的價格高於認購權證行權價格與行權手續費之差時,認售權證的價值為零。
按行權期限的不同,權證可以分為美式權證(American Style Warrant)、歐式權證(European Style Warrant)和百慕達式權證(Bermuda Style Warrant)。
- 美式權證的持有人可以在權證到期日前的任一交易日行權。
- 歐式權證的持有人只能在權證到期日當日行權。
- 百慕達權證介於歐式權證和美式權證之間,百慕達權證具有多個行權日或是一段行權期,如到期日前5日。
權證和其他金融衍生品的區別
不同點權證場內選擇權場外選擇權期貨遠期合約
交易場所| 證券交易所 | 交易所 | 櫃臺買賣 | 期貨交易所 | 櫃臺買賣 |
發行人| 上市公司或證券公司 | 所有交易者 | 任意人 | 所有交易者 | 任意人 |
合約| 非標準化 | 標準化 | 非標準化 | 標準化 | 非標準化 |
標的物| 股票為主 | 實物或證券 | 實物或證券 | 實物或證券 | 實物或證券 |
供應量| 有限 | 幾乎無限 | 有限 | 幾乎無限 | 有限 |
權利| 選擇性履約 | 選擇性履約 | 選擇性履約 | 必須履約 | 必須履約 |
合同對方| 發行人 | 交易所 | 特定人 | 交易所 | 特定人 |
權證的價值
權證的價值(或價格)等於內在價值與時間價值之和。
符號說明
以下是下文中出現的符號的經濟意義:
VI:內在價值
VT:時間價值
T:權證到期日
t:當前時點
S:標的證券當前價格
ST:標的證券到期日價格
X:行權價格
r:無風險收益率,一般為同期
國庫券利率

:
現值函數 e:
自然對數的底 max{A,B}:最大值函數,返回
A,B的最大值。
c:歐式認購權證的價格
p:歐式認售權證的價格
內在價值
內在價值(Intrinsic Value)是指權證持有人行權時所能獲得的收益。
對於認購權證:
VI' = PV(ST − X) = S − Xe − r(T − t) 對於認售權證:
VI' = PV(X − ST) = Xe − r(T − t) − S 由於上述計算的權證價值
VI'小於零時,權證持有人不會行權而會通過
二級市場購買或賣出標的證券,所以權證的內在價值大於等於零。所以
VI = max{VI',0} 時間價值
時間價值(Time Value)是指權證有效期內標的的資產價格波動為權證持有人帶來收益的可能性所隱含的價值。
權證的時間價值隨着時間T − t的減少而減少,在到期日T時,時間價值VT = 0。
定價方法
權證是一種高風險的金融工具。
2006年5月31日,茅臺認售權證(
SSE:
580990)在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首日漲幅高達922.82%,最高達到3.037元!但隨後幾天又大幅回落,2006年6月5日收於2.384元,而此時該權證的理論價值小於0.20元。權證風險遠高於股票的原因如下:
- 權證具有時間性,當權證到期後,沒有行權價值的權證便會作廢,此時權證持有人沒有任何收益。
- 權證的交易價格普遍較低,當價格變化1單位時,便會有較大的收益率變動。
- 權證的波動率較大,需要隨時關注。
- 權証的時間價值會每天減少,故即使股市一個月沒有升跌,相關權証尚有25%-40%的下跌空間。
- 實際價格與理論價格仍有差距,能預測股市走是不等於由理論得出的利潤。
權證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