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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同期權的分別
期貨,是期貨合約(futures contract)的簡稱。所謂期貨合約,是指買賣雙方同意在某一時間內或某一特定時間以預先達成的價格去買賣某種物品。通常期貨合約只會在交易所中買賣。在交易所買賣的期貨,通常是有指定的物品(如恆生指數),而且每張合約的大小,均已由交易所設定。
例如,期貨指數合約(簡稱“期指”)便是期貨合約的一種。期指買家若看好恆生指數後市持續向好,他可以在交易所買入期指,到月底結算日(即該月最後一個交易日前的一個交易日)平倉時,若恆生指數高於其合約買入價,則他便可以收取買賣差價的利潤。
至於在交易所以外進行買賣的合約,則稱為遠期合約(forward contract),而進行這些遠期合約的交易地方稱為場外交易所(over-the-counter market);有關合約交易泛稱為場外交易。場外交易的好處,在於買賣雙方可以各取其所,亦無須申報持倉數量,有利一些機構對沖風險,甚至進行套戥活動。
不過,以投資者角度看,場內期貨買賣,透明度較高,合約價格升跌的變動可於大利市機內一覽無遺。同時,場內期貨合約另有一個優點,是期交所保證買賣合約可以兌現;反之,場外期貨合約能否兌現,需視乎賣方(投資機構、銀行或莊家)的商譽如何,而持倉者的風險明顯較大。
期權是一種有期限的投資工具,屬於衍生工具的一種。期權的持有人可以在一段期限內,行使其權利去購買或沽出期權所代表的投資物品。在香港股票市場買賣的期權產品,有恆生指數期權合約。
簡單來說,期權可分為兩類:(1)認購期權(call options)及(2)認沽期權(put options)。以恆生指數期權為例,如果投資者看好後市,認為恆生指數會上升,可以買入恆指認購期權;相反,如果投資者看淡後市,他可以買入恆指認沽期權,以對沖手上股票的下跌風險。
恆指期權合約屬於香港期貨交易所的產品,通常一些大經紀行只要是香港期貨交易所的會員,都可以買賣。恆指期權合約也是一種槓桿投資工具,只需用小量資本,便能操控較本金大十數倍的資產。例如恆生指數為15,000點,假設投資者看好後市,購入一張15,000點行使價的恆指認購期權,期權金為200點。以每點港幣50元來計算,200點期權金等於1萬元。一張恆指期權合約,以15,000點來計算,等於75萬元。換句話說,即是以1萬元本金,便可操控大七十五倍的資產。如果後市恆生指數升上16,000點,扣除本金200點,投資者便可賺取800點,約4萬元。假若恆生指數跌破15,000點,投資者最多只損失期權金200點,即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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