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皆云: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其实,可恨之人,何尝不是必有可怜之因可怜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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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近百年心理学研究最大的贡献,莫过于揭示出婴幼年生活对人一生性格境遇婚姻的影响。远在婴儿认知记忆能力成熟之前,照顾人(不一定是父母亲)就已经通过与婴儿间信任依赖关系的建立,以及满足婴儿生理心理需求的程度与方式,影响到婴儿一生的性格。原生家庭成员的婚姻人际关系, 亦将决定孩子一生的婚姻人际模式。
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因。大凡世上性格古怪孤决之人,必有其坎坷畸形的幼年经历,而那些刻骨的伤痛往往造就了一颗扭曲受伤的灵魂,徘徊在善与恶的峭壁间,永远追求着另一种方式的补偿与宣泄。
众生生而平等,都有一颗洁白无垢的灵魂,然父母与童年的境遇是无法选择的,且并不是成年后的每个人都有自省的觉悟和自救的能力。正如面对可怜之人,应该知其可恨之处以保护自己的善良不被利用伤害;面对可恨之人,亦应该晓其可怜之因,存三分慈念,一点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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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颗游走于善恶之间的灵魂,一点尊重与信心,换来的可能是向善的勇气和行动;一份鄙视和打击,会唤起潜伏的魔性,将双方同时拖入怨恨嗔妄的泥潭。如果不能学佛祖“舍身饲虎,割肉喂鹰”的渡他一场,在法理可容的范围内,忽视胜过妄争狠斗,不气高过万语千言。
能否慈悲为怀取决于世人心中“正义”真正的定义,究竟是客观的维持这个世界的阳光标准。还是刻意的维持那个自身的阳光形象(西方没错
)。 自以为是的正义对人心环境的伤害不亚于明目张胆的邪恶,因为又增加了欺骗的一重罪孽。一个真正客观慈爱的人,是不会经常扮演正义的化身的,因为知道没人可以避免自身认识不足和喜好偏见,因为深知不经意伤害到的可能的善意都会带来久久深深的愧疚。三分慈念一点怜心会给一切一个回旋弥补的余地。
放下其实并不是不作为,只是把这善恶相报的重任交给举头三尺公正的神明。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果:欺骗惯了的人永远尝不到信任的心安,做作惯了的人看谁都带着一幅假面,是非之母的眼中一颦一笑都是是非的喧嚣,利用惯了的人永远在数着比着自己对方手中的筹码。。。不用他人报,不用恶人磨,每个人都在掘自己的坑。
在我短短三十六年的生命中,还没用发现过报应不爽的例外,很多甚至都精彩的如同倒带,原汤定会化了原食。所以,在这一轮轮的因果循环教育后,交足了学费的人,希望会明白真实良善的“大道通途”,自省自救,互勉互助。
PS: 知道你或许在边看边笑,我的又一份东郭宣言。但别人欠你,你无业且可宽恕积德;你欠别人,造业且内心不宁。咳,汝非东郭,岂知东郭之悠悠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