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碰到很多搞宗教庇护的中国人,以东北人和河南人为多,而且是四十岁左右年龄的女人为多。一般他们是先办旅游过来,到美国后找个律师,然后和律师一起编一套什么在中国因为信奉宗教而受迫害,并被抓坐牢。律师收费大约是5000美金左右,先收2000美金。过庭后法官判案子成立,可以拿临时绿卡再把余款交付律师。美国尤其是加州的律师特别热衷于办理庇护案,一个人加一套编的材料他就可以收大把银子,更重要的是多得是中国人愿意把大把银子揣到美国来然后捧给律师,然后换取一个叫绿卡的本本。
一个美国人曾指着一群在美国做按摩的女人问我,这些人在中国都受政府迫害?我只能说“夸张得说,在中国她们想请政府迫害她们政府都不会干”。我到希望很多的中国人搞什么庇护来美国,因为这群人年龄偏大,没有文化,没有专业,让美国政府收留他们养着他们应该是件好事。
我觉得美国人很自负,很多人生活在自己很小的范围内,他们能看到自己周围多远,就以为那就是世界了。用井底之蛙来形容美国人是最形象不过的了。所以美国很多法律应该说不象是法律而根本就是法官。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