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外国女子嫁给了一位中国
男子。婚后不久,丈夫的母亲前来探望。一天夜里,妻子高高兴兴地为丈夫买了一瓶酒,带回家来。婆婆非常不悦,指责做妻子的:你怎么能给他买酒呢?妻子诧
异:他喜欢喝酒,我为什么不能为他买?婆婆说:喝酒会伤身体,我以前从不许他喝酒,管得很严。如果不是我这样盯着他,他的身体不会象现在这样好。妻子说:
他是成年人了,应该知道喝酒过量会伤身体,我也会劝他注意,但我不会去限制他喝酒的自由。控制酒量是他自己的事,如果他不能节制,限制也是不起作用的。婆
婆很生气,认为这位妻子并不真正关心自己的儿子,如果她真的爱自己的丈夫,就不会给他买酒,引诱他的饮酒欲望。这位妻子也很生气,认为正是因为爱自己的丈
夫,才会想到送他喜欢的东西。 乍看起来,这只是东西方文化差异所带来的家庭纠葛。听起来,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爱,常常伴随着关怀。而付出关爱的这一方,会有一个潜在的假设:我是为了你好,所以你应该接受。这时候,被关爱的这一方也被潜在地假设:他对这样的付出应乐于接受,并充满感激。
可是事实上,被关爱的这一方为了迎合这样的关爱,常常付出的是自由的代价。
人在幼小的时候,被认为是不懂事,并不能自我照顾的,所以应该吃什么,吃多少;穿什么,穿多少,全由成人说了算。接下来,该学什么,学多少;做什么,做多
少;说什么,说多少,也要听大人的话。因为孩子尚小,无法做出正确的决定。在长辈的眼里,孩子永远是不成熟的,经验不够的,做事不稳当的,容易犯错误的。
于是,为了孩子好,做长辈的不断地为孩子做选择,做决定。甚至生活中的很多事,就由长辈们先行办理了。从入学读书,到婚恋嫁娶;从穿衣吃饭,到择业就职。
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似乎听话的孩子,真的可以少受伤,少走弯路,少得损失。
如果,一个孩子可以终身跟这样的保护者生活在一起,也许生活真可以风平浪静了。问题是,一个孩子自己都会老去,何况已在老去的长辈?这种长时期的太过全
面、周到的爱护,剥夺了一个孩子独立成长的自由。在独立成长的过程里,孩子才能有机会独立面对自己的挫折、伤痛,才有机会去独立思考,学习选择,才有机会
从苦痛中学会自我调节与振作。肌肉不经承重,是虚弱无力的;心灵没有过伤痛,也会是空洞的,这样的空洞会使得一个人没有力量独自面对生活。
这位做母亲的,爱的方式是管制,爱的要求是服从。这位做妻子的,爱的方式是重视对方的喜好,爱的要求是自主。
不论是长幼之间,还是同龄人的任何关系之间,都面临着各种爱与被爱的人际纠葛。爱,固然是美好的,但如果爱需要剥夺被爱者的自由,爱的结局就会被演绎成了害。
曾有一首著名的自由宣言: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没有生命,自由是虚无的;没有自由,生命是机械的。
爱他,就请不要剥夺他的自由。生命象圆,陪伴生命的关爱使得生命之圆有了交叉点,但交叉就好,不要重叠。